国家发展改革委: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公开。

人民日报北京11月26日电(罗智)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,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已于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,拟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明确,对不可靠信息必须按照其信用严重程度进行分类管理。滥用信心。原则上分为轻度、一般、严重三类。按照适度处罚和过度处罚的原则设置不同的广告时段。公布期限自司法、行政文书确认之日起计算。原则上,轻微失信信息不会公开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公示的,公示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后,您可以在完成法律责任后请求恢复。一般而言,失信信息披露期限最短为三个月,最长为一年。重大舞弊信息披露期限最短为一年,最长为三年。一旦过了最短公布期限,信用证受益人可以按照规定要求返还信用证。超过最长发布期限后,相关信息的发布将自动停止。超过最长广告期限仍不改正的,或者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的,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征信机构可以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上请求修复cCredit: 已达到最短广告期限。正确的untr守信行为,并全面履行对行政制裁、异常列名或涉及失信行为的重大失信实体的既定义务。公开的信任承诺必须包含明确的意图,即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,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相应责任。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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